《春阿氏谋夫案》是清末民国初年时一部纪实小说。故事内容讲的是一个发生于清末北京的杀人案。主人公是一个年轻媳妇,名叫春阿氏,婚后不久,某日家里忽然发生杀人案,春阿氏丈夫被人用菜刀砍死。小说以倒叙手法,叙述当时官府对此案的处理以及社会对此案的反应。此书写的粗糙,言语有些罗嗦,而情节简单,因此不是一部著名小说。但是读此书有助于了解清末当时的社会状况。文学上来说,可以读到当时白话文在小说中的使用。
春阿氏是旗人,本姓阿,嫁给了一个旗人名叫春英,故称春阿氏。春阿氏长得虽然有姿色,但是在家中地位低下,常常受二娘范氏的欺负。春英一家,家长姓文名光,文光的正室是托氏,是一个厚道的人,待春阿氏不错。而文光的妾范氏则对春阿氏不好。春阿氏虽然是媳妇,但是以范氏为首的几个人把春阿氏当作佣人使用。
某日夜里,全家人都在睡觉,忽然院中有人大喊,吵闹声中,发现春英在自己的卧室被人用菜刀砍死。而春阿氏被人从厨房的水缸中救出来,如果再晚一点,春阿氏也许就会被淹死了。以范氏为首的几个人,一口咬定春阿氏杀了亲夫,然后畏罪自杀。文光见自己儿子死了,也没多想,混乱之中就把春阿氏告了官。
春阿氏被拘,但是死不承认自己杀夫。虽然不认罪,但是她一口说自己丈夫死了,也没有活的意思了,每次受审,只是求死。官府查来查去,案子毫无进展,只能用刑。重刑之下,春阿氏依然不招供。主审官换了好几个,个个都有自己的主意,但是个个都是只知道用刑。审来审去,牵连近来很多人,连范氏等人也吃了不少苦刑。最后依然没有结果。
这里面案情细节不必赘述,虽然案子似乎很复杂,但是此书的上半部分的笔墨不是用来描写案情,而是集中描述几个民间人物对案子的猜测。而这些猜测又不是基于事实,而只是基于道听途说,以及报纸上连篇累牍的报道,其中不乏胡说八道。穿插于这些所谓的私人侦探中的描写,是官府的调查。虽然作者对每位官府大员都基本上说是极为清廉明白,但是从他们实际的所作所为中,读者可知这些人都基本上是尸位素餐的人物。说是办案,其实不过就是用酷刑拷打,取得一些口供,入档了事。此书上半部分基本上是翻来倒去的以不同人的口气描写当时案发时的情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推测。因此内容重复而且啰嗦。
小说下半部分才进入正题,从春阿氏的身世讲起,慢慢的解释最后真正的杀人犯是谁,以及他为什么杀人。原来春阿氏闺名三蝶儿。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表亲相好玉吉,本来两人情投意合,不想后来玉吉家业败落,没钱娶三蝶儿了。三蝶儿的母亲见玉吉穷的身无分文,便把三蝶儿嫁给了富有的文家。而暗中三蝶儿仍然想着玉吉。但是玉吉却很开通,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肯定和三蝶儿没有姻缘了。因此他反过来劝三蝶儿好好过日子。但是三蝶儿变成春阿氏之后,在文家饱受欺凌,玉吉很气愤。正好赶上那一天春英对三蝶儿骂了几句,让玉吉知道了。玉吉一怒之下,半夜翻墙进入文家,杀了春英。三蝶儿自己对这一切都知道。面对这种情况,三蝶儿不肯供出玉吉。每次过堂,三蝶儿忍受酷刑,即不招供,承认是自己杀的人,也不供出玉吉。每次只是坚持说自己已经是亡夫之妇,只有一死。
玉吉为了躲避,从北京跑到了天津。但是他被人跟踪识破,不得已,他只能又回到北京。待他回来时,此案已经基本定案,裁决是春阿氏杀了人,但是因为没有直接口供,春阿氏被判决终身监禁。其实终身监禁就是等于死刑,因为牢房条件极差,再加上春阿氏受过无数酷刑,她不久就死于牢中。
而玉吉听说春阿氏为自己而死,便殉情自杀而死。
其实案情开始调查不久,就有人注意到了春阿氏的身世以及她和玉吉的关系。因此玉吉逃出北京就一直被人跟踪着。而玉吉一直安然无恙,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他们二人的同情,再加上春阿氏一直没有口供,因此玉吉一直没事。但是文光和范氏等人又要有人偿命,因此官方最后采取了一个折中而把春阿氏判为终身监禁。按照清朝法律,春阿氏应该被判死刑,因此无期徒刑算是宽恕。
小说开门见山便说这是真事。据其所述,也确实难以怀疑作者是杜撰。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是作者所要揭示的,便是社会的不公。本来三蝶儿和玉吉应该是一对,但是由于贫富的差别而让真正的有情人分手。而文家虽然法律上有理,但是在道德上确实无理。
作者对案情的细节的介绍与分析主要是通过几个对此案有兴趣的几个人的交谈来展现的。后半部对春阿氏的历史介绍则基本上采取的是第三人称的直叙。后半部故事性更强,更为可读。作者引用了大量当时的新现象:报纸的报道来呈现当时舆论对此案的猜测以及某种程度上的影响。报纸对春阿氏的同情,也许是官府对春阿氏轻判的原因之一。
此书的特点之一就是多数人的姓名都是旗人,汉人不多。当时的北京旗人有多少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官面上的主要人物,都是旗人。因此才有了阿姓这种汉人没有的姓氏。奇怪的是如此多的旗人姓氏不用两三代人就消失了。不知是作者杜撰的这些姓氏还是这些旗人改姓汉姓了。我不是这方面专家,因此我从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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