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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寶

[公告] 诗美创造学 作者:毛 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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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4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排比,精警洗练,道尽人生要谛。也许诗人的原意只是抒写一种人生体验,怡然自得于紧张奋斗后的宁静澹泊境界。我们却不妨把它理解为人生格言,言人生各个阶段当如是行:少年当早立宏志,自我设计,草绘人生蓝图;壮年当坚实施工,抓紧自我实现,构筑理想大厦;这样待到晚年,检阅人生履历,才不至于“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主题的诗,更多地表现的是人生情怀,包括亲情、友情、爱情和家国之情等。
  为什么说自然情怀与社会情怀相叠加,即为人生情怀呢?这是因为人生情怀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我们大致可以这样说:爱情=性吸引+社交的需要,友情=克服孤独感+社交的需要,亲情=血缘+社交的需要,乡情=亲情以及爱情友情的延伸,爱国之情=乡情的放大。性吸引是异性相爱的自然基础,但纯粹由于性吸引而导致的宿娼、恋尸行为,就不能说是爱情了,爱情还有它的出于情感交流、心心相悦需要的社会属性。纯粹表现性心理、性体验的诗,也不属于爱情诗,以主题分类,与其归入人生主题,不如归入自然主题(生命主题)。友情的自然基础在于克服孤独的需要,有实验表明,人在与世隔绝的持续的绝对孤独的状态下甚至难以生存下去。亲情基于天伦,基于血缘,也基于社交,亲人之间,也有一种社交的需要。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的人,社交是社会人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情感需要,这正是爱情、友情、亲情的社会属性。而思乡之情、爱国之情可以合称家国之情,家国之情是亲情以及爱情、友情的延伸和放大。没有亲人以及爱人、友人(即便他们已经故去)的地方,怕是很难勾起我们的故乡故国之思的。
  人生主题的诗,其魅力在于志趣高远,哲思隽永,情怀真挚高洁,艺术表达别致而得体。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排比,精警洗练,道尽人生要谛。也许诗人的原意只是抒写一种人生体验,怡然自得于紧张奋斗后的宁静澹泊境界。我们却不妨把它理解为人生格言,言人生各个阶段当如是行:少年当早立宏志,自我设计,草绘人生蓝图;壮年当坚实施工,抓紧自我实现,构筑理想大厦;这样待到晚年,检阅人生履历,才不至于“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人生主题的诗,更多地表现的是人生情怀,包括亲情、友情、爱情和家国之情等。
  为什么说自然情怀与社会情怀相叠加,即为人生情怀呢?这是因为人生情怀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我们大致可以这样说:爱情=性吸引+社交的需要,友情=克服孤独感+社交的需要,亲情=血缘+社交的需要,乡情=亲情以及爱情友情的延伸,爱国之情=乡情的放大。性吸引是异性相爱的自然基础,但纯粹由于性吸引而导致的宿娼、恋尸行为,就不能说是爱情了,爱情还有它的出于情感交流、心心相悦需要的社会属性。纯粹表现性心理、性体验的诗,也不属于爱情诗,以主题分类,与其归入人生主题,不如归入自然主题(生命主题)。友情的自然基础在于克服孤独的需要,有实验表明,人在与世隔绝的持续的绝对孤独的状态下甚至难以生存下去。亲情基于天伦,基于血缘,也基于社交,亲人之间,也有一种社交的需要。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的人,社交是社会人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情感需要,这正是爱情、友情、亲情的社会属性。而思乡之情、爱国之情可以合称家国之情,家国之情是亲情以及爱情、友情的延伸和放大。没有亲人以及爱人、友人(即便他们已经故去)的地方,怕是很难勾起我们的故乡故国之思的。
  人生主题的诗,其魅力在于志趣高远,哲思隽永,情怀真挚高洁,艺术表达别致而得体。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卓越的艺术表现
  诗的表现,一在语言,二在意象。诗想要有卓越的艺术表现,新颖隽妙的意象、独具魅力的语言,二者至少具备其一。
  以意象取胜者例子很多。古人的咏物、写景之诗可以说全是意象诗,成功之例比比皆是。其直抒情怀时,随机嵌入一二意象,即以意象取胜者,也不鲜见。新诗中,郭沫若作于五四时代的《凤凰涅槃》以凤凰的自焚与新生,呼唤和讴歌中国的革命,二十年代,闻一多的《玄思》以非禽非兽不伦不类的蝙蝠,在黄昏的天空里兜圈子,借喻思想者的苦闷彷徨,冯至的《蛇》将相思比作一条寂寞而执著的长蛇,出人意表,都是意象取胜的典型之例。离我们更近的例子是上海女诗人张烨的《求乞的女孩,阳光跪在你面前》,诗中说,当沦为乞丐的小女孩跪在阳光下向路人乞讨的时候,阳光就应该带着负罪感,跪到可怜的小女孩面前去,这“下跪的阳光”的意象,真有点儿匪夷所思:

  淡黄的长发披散着
  宛如玉蜀黍的缨穗遮掩
  珍珠般的脸盘
  为着小小的愿望
  你低垂着稚嫩的脖颈
  默默地跪在阳光下
  你是否觉得阳光也跪在你面前
  就像树跪在落叶的苦难面前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语言取胜的,历来也不乏其例。《楚辞•远游》一篇有这么四句:“惟天地之无穷兮,哀人生之长勤。往者余弗及兮,来者吾不闻。”陈子昂《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即由此衍生而来,只因语言更加流畅自然,琅琅上口,便青胜于蓝,甚至让后世读者只知有青,不知有蓝了。
  而语言是构筑意象的材料,语言与意象,二者常常密不可分。例如,象征派诗人李金发的《有感》:“如残叶溅血在我们脚上,生命便是死神唇边的笑”,意象既奇崛,语言亦警辟。歌词作家王健的《歌声与微笑》:“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意象既隽美,语言也流丽。“蝶来风有致,人去月无聊”,《随园诗话》记载的这一联诗,也是语、象俱佳,堪称绝唱(19)。

  诗人的人格风范
  中国传统诗论强调“知人论世”(20),即解读作品,必须了解作者其人,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和社会,强调诗品与人品的统一。
  诗在关注社会时,诗人应该是社会的良知,人民、民族或人类的代言人。中国人推崇的诗人风范,是屈原、杜甫式的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是陶潜、李白式的蔑视权贵,孤高自许(21),以及林和靖远离尘嚣梅妻鹤子式的真率飘逸。现代诗人绿原1949年写过一首《诗人》,我辈为诗为人,不可不奉为座右铭:

   有奴隶诗人
  他唱苦难的秘密
  他用歌叹息
  他的诗是荆棘
  不能插在花瓶里

  有战士诗人
  他唱真理的胜利
  他用歌射击
  他的诗是血液
  不能倒在酒杯里(22)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诗人都是一身傲骨遗世独立的。“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23), 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桃花月满天。”唐寅何其潇洒!而将诗“倒在酒杯里”以阿谀权贵,将诗“插在花瓶里”以粉饰太平,这是真正的诗人所不屑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阿谀粉饰最是诗家大忌,是诗人及其作品最不该具有的品质。或者说,阿谀粉饰者根本就不配称为诗人,阿谀粉饰之作根本就不配称之为诗。奴颜媚骨原本与诗无缘,高贵的诗神一旦拜倒在世俗权贵面前,一切耀眼的光环顿时都会黯然失色。“你该高傲,如一面旗,/你该锐利,像一把剑”,“你要知道,世世代代/荆棘编就诗人的冠冕。(24)” 以名节尊严为代价,以诗事主,充当佞臣,或可换取一时封赏,分得一杯残羹,但纵观诗史,从来就没有瓶中花、杯中酒式的粉饰阿谀之作成为传世之作。而一个时代如果对阿谀粉饰一类的东西大加倡导,对忧国忧民的真诚歌哭大加伐挞,那一定是一个虚弱的病态的时代,一个没有希望的行将就木的时代。
  诗人贵有人格。世人推重人格。人格即诗格。人格卑劣者难有好诗,纵有好诗亦难传世。不因人废言是不大可能的。汪精卫早年投身革命,谋刺清朝摄政王载沣,失败后被捕下狱,曾赋诗明志:“慷慨过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作为一首“就义诗”,何等英武豪迈!比起谭嗣同《狱中题壁》:“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也并不逊色。然而,待他做了中国的头号汉奸,在南京大屠杀的坟场上做了日寇傀儡政权的头目,谁还记得他曾经也是诗人呢?本世纪西方文本主义批评,将作品看作是一个与作者、读者、社会无关的独立自足体,无疑是十分偏颇的,是信奉“知人论世”的中国人所难以接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好诗的三种必备素质,就是诗的“三要素”情思、意象、语言的最佳组合,加上诗人的人格风范。这也正合于诗品与人品相印证相统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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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歌德《诗与真》第二部分第七卷。
  (2)刘小枫主编《人类困境中的审美精神──哲人、诗人论美文选》,上海:东方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560、561页。
  (3)反过来,闻一多要求诗应当具有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他的“三美论”是从这里逆推出来的吗?
   (4)[唐]李白《夜宿山寺》。
  (5)《老子》第四十章。
  (6)《老子》第二十五章。但《老子》第七章也有与之相悖的说法:“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7)[清]马注《清真指南》卷之三。
  (8)《吉尔伽美什》共3000多行,于公元前19世纪用楔形文字刻写在泥板上。其原型更可追溯到此前约1000年的苏米尔文明。《吉尔伽美什》的影响曾经遍及欧亚,可能是东西方文学的一个共同源头。中国上古关于后羿的神话,就与吉尔伽美什的生平故事相似。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9)参见吴思敬《诗歌的基本原理》,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
  (10) 王蒙认为,文学研究的诸种方式有如盲人摸象:强调反映、再现的如摸到了象腿,强调表现、感觉的如摸到了象鼻,强调结构、模式的如摸到了脊骨,强调弗洛伊德宣泄功能的如摸到了下体。
  (11)参见石天河《广场诗学》,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2)转引自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年版。
  (13)吕进《新诗的创作和鉴赏》重庆出版社1982年版第20页。
  (14)[唐]白居易《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
  (15)《击壤歌》最初见于东汉王充《论衡》。据《群书治要》记载:“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五十老人击壤于道。观者叹曰:‘大哉,尧之德也!'老人曰:‘吾日出而作……'”
  (16)《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17)听罢一首《万空歌》,我们能说什么?说僧人的人生观太过消极,歌中所唱的却句句是实情:人生短促,渺茫虚无,黄金白银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权势地位炙手可热,至多能化作墓碑上一行冰冷的文字。但如果信奉僧人所说的这一套,那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活个什么劲儿,还努力奋斗个什么劲儿呢?其实,何止世俗的权势地位利禄金银是空?僧人们所幻想所皈依的来世、天堂、正果等,又何尝不是空?这首《万空歌》我们不妨再续上几句:神也空,仙也空,超脱尘世又何从?佛也空,道也空,画个烧饼把我蒙!宗教,说到底只是人类寻求解脱的精神鸦片,它可以让人们产生片刻的幻觉,却只能让人们陷入更深的迷茫。那么,我们还能否找到些许生命的慰藉呢?应该还是能的。我们可以把生命理解为个体生命和群体生命两部分作为生命个体,其存在是悲剧性的,无目的的,短短几十度寒暑,生命即告终结,无论生前怎样辉煌,终不免化作一抔黄土冷灰。但作为生命群体,生命的存在却是有意义的,我们的个体生命是人类群体生命延续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链环,是人类生命接力跑中不可缺少的一棒,我们一生奋斗的成果,都将汇入人类发展进步的长流中而获得永恒的意义,我们一生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在未来的人类那里都不会完全灰飞烟灭。有了这样的观念,我们为人做事,就应想到上无负于祖宗先人,下无愧于子孙后代,纵不能垂范千古,亦不可遗臭万年。回头再看出家人的《万空歌》,就不免觉得它是过于空虚了,不足为训。
  (18) [明清]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江淹《效阮公体》评语。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19)[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一:“常州赵仁叔有一联云:蝶来风有致,人去月无聊。仁叔一生,只传此二句。”
  (20)《孟子·万章下》:“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
  (21)至于李白《与韩荆州书》:“白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此又另当别论。以李白的怀抱志向,不会是仰慕荆州刺使的权势,欲行攀附,而应是敬重荆州刺使的为人,引为知己。或许,因为入世的急切,一时失态,也未可知。
  (22)此后,我们也见过另类诗人:“有奴才诗人/他唱为奴的得意/他用歌献媚/他的诗是草标/公然插在灵魂里//有打手诗人/他唱行凶的乐趣/他用歌邀宠/他的诗是棍子/不能栽在春天里”;“有魔道诗人/他念莫名的咒语/他用歌玩世/他的诗是鬼火/不能点在人家里//有痞子诗人/他写无聊的情绪/他用歌泄欲/他的诗是马尿/不能倒在茶壶里”──拙作《另类诗人》,用绿原原韵。
  (23)此处化用杜甫诗句。杜甫《饮中八仙歌》:“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实际上是写李白不甘于御用文人的角色,借豪饮狂醉来排遣内心的痛苦与失落。
  (24)[俄]勃留索夫(1873-1924)《致诗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美创造学

作者:毛 翰
第二章 诗的发现

  1、发现的意义

  诗是创造,还是发现?
  诗(狭义的诗或作为一切艺术的通称的诗)是创造还是发现?这是一个涉及到艺术哲学的有趣问题。正如科学是创造还是发现的问题一样。科学规律,从祖冲之的圆周率到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从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到现代人的宇宙模型,显然都不是人类的创造,而只是人类的发现。无论人类发现与否,客观的物质世界都在按照自己的规律存在着,运行着。但科学技术的具体的物质成果,从原始人的独木舟,到现代人的宇宙飞船,从有巢氏的栖身之所,到现代人的摩天大楼,上帝并没有创造出现成的东西,供我们人类享用,而是留待人类自己来创造。所以,科学既是发现,也是创造,抽象的科学规律是发现,具体的科技成果是创造。那么艺术呢?诗呢?
  杜甫自称“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强调的是创造。
  陆游认为“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1),强调的是发现。
  历来被称为“天籁”的一些诗句,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等等,与其说是诗人的创造,不如说是诗人的发现。此时,诗句仿佛自生自荣于天地之间,诗人只不过以慧眼识之,以妙手得之。
  另外一些诗句则更像是“人籁”,如“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2) 、“红豆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3)、“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4) ,就不是天然生成的“文章”,更像是诗人苦心孤诣的创造。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籁”与“人籁”的界定,关乎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如果说艺术是对自然的模仿,是对社会生活的再现,它也离不开心灵世界的参与,从而不可能纯属天籁;如果说艺术是对心灵世界的抒写,心灵世界毕竟是客观世界的投影,一个彻底与世隔绝的人是无所谓心灵世界的,艺术也就不可能是纯粹的心造之物,不可能纯属人籁。“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所谓花儿感伤时局、鸟儿抱怨离别,原是诗人的心象与客观物象的不期而遇;“一缄书札藏何事,会被东风暗拆看”(5) ,则是诗心与物心的欣然际会。
  诗,作为一种艺术品,仿佛是由天工与人工合作而成,就像一件根雕作品,既是钟天地之灵气,自然生成,还须凭诗人之慧心,人为创造。其区别可能仅仅在于,不同的作品,其发现和创造的比重不同,有的偏重于发现,有的偏重于创造。
  偏于创造的诗,其创作过程是一个“渐悟”的过程。诗中凝结着作者呕心沥血的苦吟之功,包括构思立意、取象设喻、布局谋篇和锤炼字句,所谓“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所谓“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
  偏于发现的诗,其创作过程是一个“顿悟”的过程。在天赋过人又训练有素的诗人那里,一首诗的完成可能非常快捷,凭着灵感和直觉,无须冥思苦想,诗思的翅膀仿佛刚刚张开,就已抵达了理想境地。
  而人们期待的一种境界,是创造得好像发现,渐悟得好像顿悟,刻意得好像是率意为之。譬如“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这野趣天然的诗句,只会让人以为是妙手偶得,哪里还能见出贾岛当年月夜“推敲”之苦?又如“春风又绿江南岸”,人们为之喝彩,何曾记得王安石为这一“绿”字,有过“到”、“过”、“入”、“满”等十来次的炼字之功。正像清人张问陶《论诗》所说:“跃跃诗情在眼前,聚如风雨散如烟。敢为常语谈何易,百炼工纯始自然。”诗的创作,就是这样“内紧外松”,明明用尽了惨淡经营之功,却给人以信手拈来轻松出之的错觉。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是创造的前提
  诗是发现,也是创造,而发现是创造的前提。要进入一首诗的创作过程,首先必须有诗的发现。没有诗的发现,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相如含笔而腐毫,扬雄辍翰而惊梦”(6) ,便是天纵英才,又如之奈何!

  从十米高台
  陶醉于下面的湛蓝

  在跳板与水面之间
  描画出从容的曲线

  让青春去激起
  一片雪白的赞叹
      ──艾青《跳水》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青春去激起/一片雪白的赞叹”,高台跳水这项体育运动中,原来还蕴含着如此理趣!这一理趣鲜为人知,一经诗人慧眼发现,一首小诗便跃然纸面了。
  有感于现代体育题材的诗作太少,我曾希望在这一领域有所收获,但在田径、球类、体操、游泳四大场馆神游多日,发现甚少,仅得的几首多不是奥运会项目。如《斗牛》:

  狮吼虎啸的古罗马斗技场
  早已是一个时代的陵寝
  野性不改的西班牙公牛
  却径直地闯入了现代文明

  斗牛士的雄风天下仰慕
  斗牛士的拉拉队倾国倾城
  斗牛士的披挂是永远的时装
  斗牛士的舞步满世界风行

  斗牛士也遭遇反对的声浪
  斗牛的人潮却狂奔不停
  野蛮的世纪向往文明
  文明的世纪崇尚野性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盛行于西班牙的斗牛(以及奔牛)运动,年年举行,年年伤人。每当有人员伤亡,总会有人站出来谴责这项与艺术与文明格格不入的野蛮运动,呼吁当局明令禁止。然而,谴责归谴责,呼吁归呼吁,西班牙的斗牛运动照例年年举行。这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也许,在远古的野蛮的世纪,人类曾急切地向往着文明,然而到了今天,人们发现,这个所谓的文明世纪里,人心过于机巧虚伪,反不如野蛮时代的朴拙率真,人心过于险恶狠毒,反不如野蛮时代善良友好,人心过于贪得无厌,反不如野蛮时代的知足常乐,加上工业文明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人们不禁厚古薄今,想要返朴归真。可能由于类似的原因,今天有些女性心中理想的男子汉形象,不是标致的奶油小生,而是粗犷冷峻带有几分野性所谓“酷”的家伙。尽管,过去了的都会成为美好的回忆,人们对于上古社会,往往是过分理想化了,但这种理想化、诗化,有时恰恰是获取诗意所必需的。“野蛮的世纪向往文明/文明的世纪崇尚野性”,也许,这就是西班牙斗牛运动长盛不衰的真谛。一个“发现”支撑全篇,其余的句子都属于铺垫。
  生活中决不缺少诗意,缺少的只是发现,缺少的只是发现诗意的慧眼慧心。“一切好诗,到唐已被做完”,鲁迅这句话毕竟当不得真。好诗是做不完的,因为生活在继续,诗意不断地在生活中萌动着,生长着,被生活蕴藏着,诗意也将不断地被诗人发现着,采撷着。《圣经》里说,“太阳底下无新事。”我们却不能说,“太阳底下无新诗。”告别唐诗之后,中国诗史还在续写着。譬如牡丹,“云想衣裳花想容”、“解释春风无限恨”,诗仙李白绝唱之后,还有人敢于题咏吗?还能够别出心裁吗?

  闲花眼底千千种,此种人间最擅奇。
  国色天香人尽咏,丹心独抱有谁知。
            ──[明]俞大猷《咏牡丹》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绕过“人尽咏”的“国色天香”,径向“有谁知”的“丹心独抱”,诗如其人,俞大猷是丹心报国的民族英雄,花入英雄之眼,遂成英雄之花。
  而梅花可以说是中国的国花,梅花作为中国人人格精神的象征早已是定势,古往今来,咏梅诗之多,不计其数。前人笔下的梅花大致有两种风范:一为志士之梅,凌霜傲雪,力斡春回,积极入世,兼济天下,“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一为逸士之梅,超凡脱俗,远离尘嚣,消极避世,独善其身,“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可是,当愚钝如我者,试着以现代人的眼光去打量梅花时,还是获得了一份新的发现:

  东方情调
  不总是古典的
  那盈盈暗香
  是我抛给世界的
  飞吻

  这“飞吻”的语象,直到近代才来自西方,在中国古诗里应该是不曾有过的。当我试着进入梅的内心世界,发现梅还有一些前人可能不曾察觉的遗憾和忧伤: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残冬飘来几片白雪/诗人说那是玉色蝴蝶/于是我匆匆以心相许/在那个群芳寂寥的时节//待只只彩蝶踏歌而来/百花笑绽于春的原野/我才发觉初恋是多么轻率/才知道蝶梦应有的色泽//但那毕竟是我的初恋呀/它也曾给过我许多慰藉/彩蝶呀我们已经相见恨晚了/不要吻我不要玷污了爱的贞洁//万紫千红呀我不嫉妒/但春的挑逗我怎能拒绝/还是谢了吧谢了结几枝梅子/让人们去品评其中的酸涩

  梅原产中国,据说为中国所特有,难以移植他乡。当我试着让梅充当海外游子的喻象,写一首《梅在他乡》时,梅诗之境又可能有所拓展:

  中华一剪梅,流落到他乡。水土几时服,家国几曾忘?一支紫箫曲,三更明月光。关山万千重,梦里归汉唐。
  中华一剪梅,流落到他乡。天纵风与雅,何须惆而怅?含笑迎飞雪,倾情赋华章。西风不相识,问是谁家香。


  2、需要发现什么

  什么是诗的发现?或者说,究竟需要发现一些什么,才能进入诗的创作过程呢?诗的三要素是情思、意象、语言。所谓诗的发现,要么是发现一份别致的诗意,要么是发现一种独特的意象表达方式,要么是发现一种新鲜的语言表达方式。诗的三要素,发现其中之一,就可以进入创作过程。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份诗意
  发现一份诗意,包括体验到一种独到的情怀,颖悟到一种别致的哲思,以及感受到一种新鲜的诗美,就可能立即激发你的创作欲望,启动创作过程。
  譬如养鸟,这是许多人的爱好,爱鸟养鸟就是亲近自然,亲近真善美,就是远离世俗尘嚣。可是养鸟只有笼养一种方式吗?囚笼喂养,剥夺鸟的自由,扼杀鸟的天性,是真的爱鸟吗?我们可不可以把鸟儿放养在蓝天白云绿树清风之间,任其自由地飞翔,自由地歌唱,与我们人类相互守望相互祝福呢?
  这便是诗意!这便是一份可以成就诗篇的美妙诗意!此时,我们已不必仔细辨析,在这诗意之中,究竟几分是情,几分是理,几分是美?把鸟儿“养在天空里/养在雨后的电线杆上/养在阳光午睡的草坪”,有了这美妙的情思,一连串的美妙诗句就可以从笔端涌现出来了:

  我请大风陪它们赛跑
  如果累了就躺在云上喘口气
  如果吃腻了春天的食物
  夏天自然会有新奇的菜单
  夜晚如果困倦
  每棵树都可供高枕安眠
  我一点也不担心
  如果真的十分想念
  一抬头便可相见
         ──陈斐雯《养鸟须知》(节选)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如此情致,如此思绪,清人郑板桥即已有之,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书后又一纸”中说:“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展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及披衣而起,额面嗽口啜茗,见其扬翠振彩,倏往倏来,目不暇给,固非一笼一羽之乐而已。大率平生乐处欲以天地为圃,江汉为池,各适其天,斯为大快,比之盆鱼笼鸟,其巨细仁忍何如也?”惜其未能进一步放纵情思,裁剪诗章。
  C.G.罗赛蒂(1830-1894),据说这位十九世纪的英国女诗人常在梳妆台前吟诗,关于生命,关于爱情,关于人生的归宿与永恒,这些困惑一定与她结缘甚深。当有一天,她想象生离死别之后的情景,忽然有了一种彻悟,想那阴阳分隔的世界里,尘世的牵挂都已了断,怀念或遗忘,被想起或被忘记,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了,这实际上也是悟得了一份诗意,于是便有了这首哀婉隽永的诗: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死了之后,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歌;
  不要在我头上种玫瑰,
  也不要在我身边植松柏;
  但愿你成为雨露滋润的绿草,
  覆盖着我墓前的山坡。
    如你愿意就怀念我,
    如你愿意就忘记我!

  我将看不见松柏玫瑰,
  也感觉不到草地洒满了雨水;
  我将听不见夜莺的啼唱,
  彻夜诉说心中的苦悲;
  我住在不生不灭的混沌世界,
  没有黑夜,也没有日出的光辉。
    也许我偶然想起谁,
    也许我偶然忘了谁!
        ──[英]罗赛蒂《歌》(袁广达、梁葆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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